论地名命名与更名的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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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 (geographical names) , 是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中国关于“地名”一词的记载, 最早见于战国时期的《周礼》一书中。自有人类以来, 一个地名的诞生, 都蕴含着人文、历史、地理等多方面的文化因素。历史上朝代的更迭, 国家的兴亡, 往往很少影响到地名的变更, 地名表现出一种特殊的稳定性。这种特殊的稳定性不仅仅与地名的指位功能相关, 更与凝结在地名中的历史文化密切相接, 是人们心理上对一个地名文化传承的结果。
地名的传承, 指地名在人类社会使用中不因朝代的更迭、国家的兴亡、城市的改造、街路的变动而改称。这种地名的传承与浸润在地名中的文化因素息息相关, 它是一个地名得以传承的根本原因。
地名的文化传承, 是凝结在地名中的不因地名变化而变化的一种比较稳定的文化特质, 是一个地域、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在“地名”中的体现。这种体现一是老地名的延续使用, 二是新地名命名的科学规范。
城市地名规划中的命名与更名, 必须注重地名的文化传承, 严格把握地名命名与更名的基本原则, 慎重处理地名命名与更名, 在地名命名中充分体现一个城市、一个地域的文化内涵。
一
我国第一部具有地名学研究意义的地理志书———东汉班固的《汉书·地理志》, 对地名命名原则等方面有了初始的阐释。之后, 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唐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志》等, 对众多的地名命名规律进行了总结。隋唐时期皇帝的一些诏书中也提出了若干地名命名、改名的原则。明代郭子章完成中国第一部专门解释地名渊源的著作《郡县释名》。清《嘉庆重修一统志》则对历代地名之沿革、定位进行阐释, 成为历史地名研究的集大成者。
新中国成立后, 关于地名命名与更名, 国家先后颁布了《政务院关于更改地名的指示》 (1951年12月19日) 、《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 (1979年12月25日) 、《中国地名委员会、外交部关于边境地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处理意见》 (1982年1月28日) 、《中国地名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在行政体制改革中认真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的通知》 (1983年7月30日) , 这些都为地名命名与更名提供了法律依据;1986年国家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 1996年又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但上述这些都没有关于地名命名与更名中地名保护与地名文化传承方面的说明。2004年6月, 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要求各地“在地名标准化工作中, 加强对传统地名和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地名进行保护”;2004年7月, 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又印发了《关于推荐和收集古地名资料的函》。
近年来, 随着城市新建街道、住宅区的日益扩大和旧城区的更新改造, 我国每年新生地名大约在2万条以上。我国的地名工作要适应社会需要, 就必须规范地名管理工作和提高服务水平, 科学规范地名命名与更名, 不仅要体现它的文化传承性, 而且还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从而为城市的拓展预留一定的巷、街 (路) 、区等命名发展空间。
二
我国现代地名学的开拓者之一、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指出, 地名对研究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为许多领域的研究提供了难得的史料。谭门弟子、南京大学教授胡阿祥指出, “英、法、美、前苏联以及日本等国, 一百多年来, 开展了广泛的地名资料收集和深入的地名学术研究。这种资料收集与学术研究, 很大程度上又弥补了这些国家历史文献资料的不足, 不仅强力推进了相关学科如语言学、文化人类学、民族史的发展, 其地名学研究水平, 也跃居世界的前列”, 进而认为, “与跃居世界前列的这些国家相比, 现代中国学者显然还没有普遍意识到地名作为‘具有本源意义的文献’的独特价值。”而笔者注意到, 以济南为例,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 济南究竟“古”到什么程度, 其实可以从地名上反映出来, 因为地名是济南历史的重要见证;又如台湾省的很多地名都与大陆相同, 台北市的敦煌路、桂林路、西藏路, 苗栗县的蓬莱、西湖等, 两岸地名的相同, 不仅仅说明两岸地名文化同出一源, 更说明两岸同宗同源, 两岸自古以来就是血脉相连的一家。
近年来, 中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一些有着悠久历史的老地名已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 代之而起的是一个个新鲜而富有时代个性的地名。一些地名命名由于文化上的缺失, 让人很难再从地名上感受到城市的历史与文化底蕴。以济南市为例, 15年来 (截至2005年底) , 济南市新增地名700余条, 消失地名168条;原有老街老巷500多条, 到目前已消失了168条, 其中包括市民非常熟悉的“五三街、东流水街”等。
对此, 著名文化人冯骥才先生指出:“地名是一个地域文化的载体, 一种特定文化的象征, 一种牵动乡土情怀的称谓。故而改名易名当慎, 切勿轻率待之。无论是城名, 还是街名, 特别是在当今‘城改’狂潮中, 历史街区大片铲去, 地名便成了一息尚存的历史。倘再将地名删去, 历史便会彻底荡然一空。我们早晚会感到这种文化的失落。”“历史上地名的更换也是很多。但这些地名的改变, 大多由于政治变迁, 改朝换代。更改地名, 总是为了表明‘改天换地’, 绝非从文化考虑。然而, 正是出于这种无意中的惯性, 这个非文化的传统, 使得我们对地名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缺乏认识”, 以致出现“将徽州易名为黄山这样令人遗憾的范例”。
黄山市于1987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之前是徽州地区。“徽州”易名“黄山”, 至今还存在颇多争议。徽州历史悠久, 徽派文化底蕴丰厚, 内涵深广, 是我国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区域文化;而研究徽州文化的徽学, 则涵盖了经、史、哲、医、科、艺诸多领域。“一生痴绝处, 无梦到徽州”, 历代无数文人墨客都对徽州产生艳羡之情, 甚至“爱其山水清彻, 遂久居”, “是令人神往的韵味幽雅的古城”。而一经改“徽州”为“黄山市”, “就像变作一个新兴的都市, 文脉中断, 魅力不在, 优势全无” (冯骥才) 。一些人指出, “黄山市”借名于“黄山”, 是借“黄山”之名打“黄山市”的名片。古人曾言“登黄山天下无山, 观止矣”、“五岳归来不看山, 黄山归来不看岳”。然而黄山自有黄山的风采, 徽州自有徽州的底蕴, 将“徽州”易名为“黄山”, 毕竟是值得商榷的。
三
城市地名命名与更名的规范性, 决定于政府地名管理的科学性。如果科学性缺失, 就会导致地名命名与更名上的盲目。当前, 这种盲目主要表现为地名命名与更名上的文化断层, 进而衍生出一些“大、洋、古、怪”的地名称谓。
新地名文化内涵的缺失, 又主要表现在开发商对建筑物命名的随意性上。改革开放以来, 受欧风美语的影响, 一些人在盲目崇洋心态的作用下, 任意命名的现象随处可见。如一开发商把楼盘命名为“格林豪森”, 让人难解其意, 通过实际了解才知道是英文GreenHouse (绿色家园) 的音译, 地名管理部门数次催其整改, 可开发商却认为“有韵味”, 拒绝改正;命名为“建赏欧洲”的楼盘, 更是让人不知所云;有的“花园”无花, “广场”无场;有的帝王色彩比较浓厚, 如“总统大厦”、“地王花园”等。对此, 一些城市已开始进行地名规划。2004年, 全国首个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在杭州诞生。根据这个规划, 杭州市街路通名划分为“大街 (大道) 、路 (街) 、巷 (弄) ”三个等级。宽80米以上、长6000米以上者为“大道”, 宽6米以下者称为“巷”或“弄”, 位于两者之间者称为“路”或“街”。对于小区、商业区动辄命名为“XX城”的现象, 杭州规定, 只有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封闭的建筑物, 才能使用“城”来命名。
新地名的命名, 以开发区和城市改造中新开发道路为主。在命名中要注重结合地理、历史和区域功能等方面因素, 科学论证, 规范实施。以南京大学胡阿祥教授设计的南京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命名 (2005年) 为例, 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 依据开发区依山傍水、东有南山、西临长江、环境优美的特点, 选择了以风水语汇与观念作为重要的命名资源, 又与牧龙河等现势地名相配合, 并考虑到了区位特点与功能。如2号路命名为“天成路”, 取意“天风旺则事必成”, 有花木茂盛、事业成功之意, 又与地秀路配合成对;6-8号路之间纵路命名为“紫云路”, 秋天紫云为祥云, 寓意成熟丰收, 此路亦在较为中心的居住区内, 符合路的体量与区域功能, 并与春阳路配合成对;10号路命名为“丽水大街”, 风水之法, 讲究藏风得水, 即藏瑞风得丽水, 丽水大街近得长江之水, 凸显开发区风水之美, 并与瑞风路配合成对;15号路命名为“锦文路”, 文化锦绣之意, 边有南朝石刻, 显示开发区具有文化底蕴, 并与绣玉路配合成对, 至于虎豹之纹亦称锦文, 则又与龙、象、鹰等名配合。命名中, 东西向主干道通名为“大道”, 南北向主干道通名为“大街”。具体道路名称讲究相互配合、各别区域又彼此沟连。无疑, 这是传统文化与现代追求相结合的地名命名成功范例。
四
地名的文化传承, 在城市地名命名与更名中已逐渐显现出来。一些城市已认识到地名文化传承的重要性。
北京历史地名“皇城根”一名的由来, 是因为历史上这条街道正好位于皇城的城墙边, 故称“皇城根”。只是民国推翻帝制后, 人们忌讳“皇”字, 才把“皇”改为“黄”, 成为东、西黄城根。2006年6月, 北京市将核心城区内的东黄城根北街等4条道路名称进行更名, 重新使用“皇城根”这一历史地名。更名公示中说:“恢复‘皇城根’传统地名, 对于留存古老北京的历史遗迹, 传承古都北京的历史文化具有长远和现实意义。”《新京报》以一篇《“皇城根”复名, 恢复了文化记忆》的文章对此进行了报道:“恢复‘皇城根’这一历史地名, 也不是只对北京市民才有意义。长期以来, 我们有意无意忘掉的东西太多了。而这些被忘记的东西, 给每个人乃至整个民族造成的影响, 可以说至深至巨。……文化的力量会给我们提供一处幽深的栖息地, 而且是最终的、最根本的解决方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恢复‘皇城根’传统地名的举动, 是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明确昭示。”当年作家赵大年在创作《皇城根儿》时, 就曾建议恢复“皇城根”这一历史地名。1993年, 周定国以一篇《北京应恢复“皇城根”这一地名》 (《中国地名》1993年第3期) 的文章, 明确指出地名更名应注重文化传承, 慎重处理地名命名与更名。
城名的更改, 涉及到一个城市的多方面定位, 是对一个城市历史的再认识。渊源于历史文化名山医巫闾山称谓的辽宁“北镇”, 在经历了“北镇、北宁”的称谓后, 于2006年3月10日又恢复了“北镇”的原名。《华商晨报》以一篇《更有利于传承历史文化, 锦州北宁市更名为北镇市》的专题文章, 对此进行了报道。指出“北宁市更名为北镇市, 不仅有利于传承历史文化, 而且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更满足了53万北镇人的共同心愿”, 北镇“将成为巨大的无形资产和主打对外开放的新名片”。“北镇——北宁——北镇”的两次易名, 深刻说明人们对城市地名文化的两次不同认识, 地名在城市交往中的重要作用, 也深刻说明地名管理上城市地名命名与更名的慎重性。
五
“地名是各个历史时代人类活动的产物。它记录了人类探索世界和自我的辉煌, 记录了战争、疾病、浩劫与磨难, 记录了民族的变迁与融合, 记录了自然环境的变化, 有着丰富的历史、地理、语言、经济、民族、社会等科学内涵, 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 是人类历史的活化石。”
中国历史悠久, 城市作为中国悠久历史的见证, 地名作为城市历史的浓缩, 地名命名与更名如何延续历史、传承文化、塑造城市个性名片,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因此, 地名命名与更名必须科学论证, 借助地理、历史、民俗、文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的力量, 严肃地名命名与更名, 保持地名的文化内涵, 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地名文化的深度认识和把握作用。2006年6月, 长沙市首届“长沙十佳老地名”的评选, 就是在千余名市民投票基础上, 由5位权威地名专家从20个入围老地名中最终选出的, 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选出的地名, 无论从文化内涵、历史底蕴和代表长沙特色上, 都具有代表性和象征性, 从而比较完整地体现了长沙商业老街、绿洲、名泉、古建筑、山水田园等多方面特征, 凸现了长沙特色。
对于有价值的老地名, 因城市改造暂时无法延续使用的, 可以以“地名储备”的方式留存备用, 在以后的城市地名命名中适时移植。2006年, 济南市开始老地名“移植”的研究工作, 确定具有“移植”、“延用”价值的老地名, 确定能使用老地名的地理实体, 通过“移植”、“延用”使品位较高的“老地名”得以流传。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老地名, 一些城市地名管理部门已要求提前介入城市规划, 对老地名实施积极保护。但是, 由于缺少相关法律依据, 老地名保护岌岌可危。因此, 保护老地名亟待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六
苏联地名学家A·M·谢利谢夫讲道:“地名是了解历史人文学和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史最珍贵的资料之一。它可以阐明很久以前各人种的关系史, 各族人民和各居民群的迁徙情况, 经济和社会关系。”地名命名与更名的文化传承, 不仅仅传承的是地名文化, 重要的是它传承着一个城市的历史、一个城市的文明、一个城市的个性。寻找一个城市的过去, 探寻它的文明, 离不开人类文明的活化石——地名, 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地名命名与更名, 在地名命名与更名中注重地名的文化传承。
地名命名与更名中的文化传承, 不是片面的保留老地名, 更不是单纯的地名历史文化的延续。历史总是在发展的, 一些具有历史价值地名的消失和一些具有现代意义的地名的产生, 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地名与城市历史文化的联系, 地名命名与更名中传统与现代的衔接, 是地名命名与更名中必须慎重对待的。
文章来源:《中国地名》
2012年第10期
作者:黄炜
选稿:佘本金
编辑:陈汶灵、何涵
校对:周辰
责任编辑:耿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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